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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·霍尔(纯素者)是一位备受尊敬的律师、环境法专家、作家、动物族人权益倡导者和公众演说家。李是「动物之友」的法律事务副主席,并曾在美国纽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和德拉瓦州威得恩大学,德拉瓦法学院教授法律。「我那时候想:『回想我使用动物的所有方式:作为食物、娱乐、宠物。』我决定,我承诺立即将它们全部停止。从一九八三年开始吃纯素,到现在已经卅九年了。」「作为一名新的纯素者,我在一家航空公司工作,担任机场行李搬运工。那就是运输的货物是动物。这对他们来说,一直是种惊恐。」最终,李再也无法忍受看到这些动物族人所遭受的巨大苦难,并做出了一个重大的职业生涯的决定。「那是『财产法』。法学院的第一个案例告诉我们,最先对动物拥有完全控制权的人就是主人。这是对动物法的挑战。」「健康是纯素主义的一个要素。但纯素的定义比这更广泛、更深刻,因为纯素主义是一种社会运动。纯素主义的基本原则,是人类应该在不剥削其他动物的情况下生活。因此,这是一场尊重和理解的运动,若我们不系统化控制动物,若我们在尊重动物的意识下关心他们,其他动物将会是什么样子。」李·霍尔是许多出版品的作者,他分享了二○一六年出版的《以他们自己的方式,廿一世纪的动物解放》一书的灵感。李认为我们必须做得更多。「首先,所有有意识的生命都应该受到与人一样尊重。但人权不是他们所需要的。动物真的需要解放。并且只有当他们的栖息地、水和空气受到尊重,并未受影响时才有意义。」「那么我们能否关注自由生活的动物,并捍卫他们的自由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