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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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羅提諾是繼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後最有影響力的古代哲學家之一。他的哲學中,有三個原則:太一、理智和靈魂。早在他去世之前,這位哲學家就把收集,修改和編撰其著作的宏大任務委託給兩個最親密的弟子:波菲利和阿梅利烏斯。於是《六部九章集》的出版,使無數後人分享了普羅提諾的寶貴洞見。今天我們來介紹的是第一部九章集的第四篇選文,該文闡述了我們該如何在所有的生活境遇中獲得幸福。第十二節。「生活所需的快樂不可能是來自放蕩的享受或對肉體的任何滿足—這些沒有容身之地,它們會扼殺幸福。快樂只能存在於善的地方,快樂不是從活動中產生,也不是一種過程,因為所有美好的事物都立即呈現給聖人,聖人自己也會展現出:他的快樂、他的滿足,無可動搖。因此,他永遠快樂,他的生活秩序永遠不受干擾:他的狀態是恆久快樂,任何被視為邪惡的事物都無法使其失常—只因他是聖人,而且始終是聖人。如果有人在聖人的生活中尋求其他種類的快樂,那麼他所尋找的就不是聖人的生活。」第十四節。「人,尤其是聖人,並不是靈魂和肉體的結合體:證據在於人可以脫離肉體,蔑視這名義上的軀殼。認為幸福始於肉體也終於肉體是荒謬的:幸福是擁有生命之美:因此幸福以靈魂為中心,是靈魂的行為—且不是所有靈魂的行為:因為它當然不是植物靈魂,即生長性靈魂的特徵—那種靈魂會立即與身體連結起來。強壯的體格,健康的體質,甚至是性情的快樂平衡,這些不可能帶來幸福;過度強調這些優勢,甚至會給人有被壓垮的危險,並且越來越被壓迫在他們的力量之中。一定要有一種相反方向的抗壓力量,通向最高貴的境界:肉體必須減弱、降服真正的本人,外表下的真人才可能顯現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