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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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每個基督徒都必須實踐節制、正義和博愛,如修女獨身和貧窮一樣,以同樣方式成聖。確實,獻身神職的修道生活具有更高的尊嚴,及更高的內在完美性。宗教人士對於愛上帝和愛人類同胞做出了更徹底和更全面的承諾。但這絕不能被理解為在家信眾的生活被貶為無足輕重。相反地,我們必須了解,婚姻狀態就本質來說也是最神聖的,婚姻在無意中意味著犧牲與無私,在某些特定情況下,甚至比修道生活的犧牲更有實質意義。」「我們必定過有價值的生活,我們的舉止應當見證我們與上帝的合一。祂會在我們之內並透過我們彰顯祂的存在。雖然各種跡象可能令我們臉紅,我們必須認清基督這些嚴肅的話語是對我們說的:『你們是世界之光。造在山上的城市是隱藏不了的。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,而是放在燈檯上,好照亮一家的人。同樣,你們的光也應當照在人前,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』馬太福音五:十四—十六。」「因此神父們教導說,整個基督徒的生活都歸結為對上帝的服務,這不僅是外在的敬拜,而是『透過不斷的善舉來珍惜我們內在的神性』。」「我們應該成為世界之光。我們應該成為自己和他人的光。」「如果我們蒙上帝召喚,過聖潔的生活,如果這聖潔的生活超出我們能力所能達成(這是必然的),接下來上帝必定親自賜予我們內在天堂的光、力量和勇氣來完成祂要求我們完成的任務。祂必定會賜給我們所需的恩典。如果我們沒有成為聖徒,那是因為我們沒有善用祂的恩賜。」